立邦新型材料(上海)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年产5万dun建筑工程用腻子粉生产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0-04-01浏览次数:576

立邦新型材料(上海)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年产5万dun建筑工程用腻子粉生产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3月31日,立邦新型材料(上海)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组织召开了立邦新型材料(上海)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年产5万dun建筑工程用腻子粉生产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会议由立邦新型材料(上海)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验收单位)、宜兴市天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环保施工单位)、安徽上阳检测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及技术专家等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立邦新型材料(上海)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在长丰县吴山镇工业ju集区百花da道西侧,租赁合肥华德利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厂房3320m2,从事建筑工程用腻子粉的生产。该公司“年产8万dun建筑工程用腻子粉生产项目”环评已于2019年5月9日通过长丰县环保局审批(长环建[2019]81号),并于2019年11月4日取得验收备案的函(长环建验函[2019]105号)。为满足市场需求,立邦新型材料(上海)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利用原有1#厂房剩余空地,建设“年产5万dun建筑工程用腻子粉生产扩建项目”。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在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项目备案,项目编码为2019-340121-49-03-018309。项目完全达产后,可形成年产5万dun建筑工程用腻子粉的生产规模。环评中拟利用原有1#厂房,新增生产设备,设立2#腻子粉生产线,实际企业已利用原有1#厂房新增生产设备,设立2#腻子粉生产线。本次验收范围为已建成的2#腻子粉生产线以及相关公辅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在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项目备案,项目编码为2019-340121-49-03-018309;2019年8月5日,委托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立邦新型材料(上海)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年产5万dun建筑工程用腻子粉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1月11日 ,取得合肥市长丰县sheng态环境分局关于《立邦新型材料(上海)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年产5万dun建筑工程用腻子粉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长环建[2019]176号,2019年 11月,开始施工建设;2019年12月,工程完工。

(二)投资情况

本次验收项目总投资费用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已建成的2#腻子粉生产线以及相关公辅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工程与环评对比:

1、环评要求助剂投料口设置软帘,助剂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套中心除尘系统处理,实际企业助剂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套中心除尘系统处理,投料口逸散的粉尘用湿抹布擦拭,减少无组织粉尘产生量。

2、环评要求扩建项目在6个筒仓(7#双飞粉筒仓、8#灰水泥筒仓、9#普白沙筒仓、10#白水泥筒仓、11#河沙筒仓、12#河沙筒仓)仓顶分别设置滤筒除尘器,呼吸口排出的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23m高排气筒(7#-12#)排放。实际企业在6个筒仓仓顶分别设置滤筒除尘器,呼吸口排出的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双飞粉、白水泥筒仓高16m,普白沙、白水泥、河沙筒仓高9m。根据验收检测报告,无组织粉尘(颗粒物)排放达到《da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综上,项目不存在重da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日常生活污水,排水量180t/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是COD、BOD5、NH3-N、SS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吴山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吴山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终排入魏老河。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投料粉尘、筒仓呼吸粉尘、助剂投料粉尘、下料包装粉尘以及运输扬尘。

(1)原料投料粉尘

本项目普白砂、河沙为袋装(1t/袋),存放在原料区,项目生产时需将其先用吊车吊起,然后人工解开包装袋口,原料投入到压送罐,再通过压送罐投入到原料筒仓内。此过程有粉尘产生。粉尘颗粒较重,约90%沉降在厂房内,沉降后的粉尘经清扫后作为生产原料。

(2)筒仓呼吸粉尘

压送罐将普白砂、河沙压送到筒仓,双飞粉、白水泥、灰水泥通过罐车运输,直接用泵通过管道打进筒仓,筒仓在进料时必须排气,以利于粉料进入筒仓时置换的空气溢出,此过程中呼吸孔口会产生粉尘。

每个筒仓自带有套滤筒除尘器(风机风量为2400m3/h)除尘,除尘之后的粉尘无组织排放。双飞粉、白水泥筒仓高16m,普白沙、白水泥、河沙筒仓高9m。

(3)助剂投料粉尘

助剂由人工方式投入到助剂筒仓中,本次项目室内设置有6个助剂筒仓,在人工投料过程中会有定量的粉尘产生。

企业在助剂平台每个投料口侧方安装集气罩,粉尘收集后通过管道连接至套中心除尘器(滤筒除尘器,风量为26000m3/h),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6#排气筒排放。

(4)下料包装粉尘

下料包装过程会有粉尘产生。

企业在下料包装口侧方安装集气装置,粉尘收集后通过管道连接至套中心除尘器(滤筒除尘器,风量为26000m3/h),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搞6#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扩建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各生产线设备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噪声源有:原料的螺旋输送机、助剂的螺旋输送机、双轴桨叶无重力搅拌机、搅拌机飞刀组件、空压系统等。

采取的噪声防患未然措施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安装在固定基座上,并加装减振垫;设立的空压机房;风机排气口与风管采用软连接等。在采取建筑隔声、基础隔振等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般固体废物,无危险废物产生。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清运处理。

(2)般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原料包装袋、助剂包装袋等,项目已于厂区西北角建设间28m2的固废暂存间。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原料包装袋集中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助剂包装袋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 废水

厂区污水总排口废水中所测指标COD、BOD5、NH3-N、SS、石油类日均da排放值分别为183mg/L、71.5mg/L、13.9mg/L、42mg/L、0.33mg/L均满足望塘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验收两日监测结果及评价:项目助剂投料粉尘、下料包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中心除尘系统处理再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da排放浓度为9.2 mg/m3,处理效率达到94.6%,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水泥工业da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da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1)无组织废气监测结论

验收两日监测结果及评价:颗粒物厂界无组织da排放浓度为0.231mg/m3,能满足《da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3、噪声

验收两日监测结果及评价:厂界噪声值为:昼间da值:56.8dB(A);夜间不生产工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般固体废物,无危险废物产生。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清运处理。

(2)般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原料包装袋、助剂包装袋等,项目已于厂区西北角建设间28m2的固废暂存间。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原料包装袋集中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助剂包装袋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项目产生的废水进入吴山镇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吴山镇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内,本项目不再核定总量控制指标。

验收期间助剂投料粉尘、下料包装粉尘颗粒物da排放速率为0.191kg/h,实际年运行时间按2400h计,则非甲烷总烃年排放总量为0.458t/a;

能够满足环评文件中预测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六、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在验收范围内,企业履行了相应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配套设施已按环评及批复落实,根据监测结果各项污染物排放可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满足验收条件。

七、后续要求

(1)进步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将环保制度公布上墙,做好环保设施的运行记录、台帐记录,做好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般工业固废的管理,并做好转运、处理处置等工作。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1.1 设计简况

验收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初步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未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了防患未然污染和sheng态破环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1.2 施工简况

验收项目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施工合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得到了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3 验收过程简况

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启动时间为2019年12月,监测报告完成时间为2020年3月,并于2020年3月31日组织召开立邦新型材料(上海)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年产5万dun建筑工程用腻子粉生产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成立了竣工验收组提出验收意见,验收意见结论:在验收范围内,企业履行了相应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配套设施已按环评及批复落实,根据监测结果各项污染物排放可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在完善以下后续要求的前提下,满足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    

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保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制度措施和配套措施等,现将需要说明的措施内容和要求梳理如下:

2.1 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

项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环境管理,包括对废气和固体废物的管理,确保各项环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保管项目的全数设备、工艺及各项环保资料,方便日常使用和查询,建立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2.2 配套措施落实情况

(1)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

厂区环境防护距离设置为50米,在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以及食品加工敏感点,符合防护距离要求。

2.3 其他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排气筒设置了长久性检测孔。

立邦新型材料(上海)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