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福春机械有限公司谷物干燥机、农机钣金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18浏览次数:551

2020年3月17日,合肥福春机械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合肥福春机械有限公司谷物干燥机、农机钣金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会议由合肥福春机械有限公司(验收单位)、扬州市聚松涂装科技有限公司(环保施工单位)、安徽上阳检测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及技术专家等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合肥福春机械有限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在长丰县岗集镇岗集工业园创业路与朝阳路交叉口西北角,投资10050万元,租赁并改造安徽云豪车辆部件有限公司厂房8700平方米,办公室1000平方米,购置生产所需的工艺设备(激光切割机、数控砖塔冲床、折弯机、焊机等),建设“谷物干燥机、农机钣金生产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5月9日经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文号:2018-340100-34-03-011025。环评中拟建设1条5H系列谷物干燥机生产线,1条农机钣金件、机箱机柜生产线,1条色选机配件生产线,项目完全达产后,可形成年产5H系列谷物干燥机1500台,农机钣金件、机箱机柜2000台,色选机配件3000台的生产能力。因市场需求原因,企业未建谷物干燥机生产线,未生产谷物干燥机,目前企业已建成1条农机钣金件、机箱机柜生产线,1条色选机配件生产线,实际可年产农机钣金件、机箱机柜2000台,色选机配件3000台。因此,本次验收范围为已建成的1条农机钣金件、机箱机柜生产线,1条色选机配件生产线及相关公辅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5月13日,委托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徽谷农用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谷物干燥机、农机钣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7月27日取得合肥市长丰县sheng态环境分局《关于安徽谷农用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谷物干燥机、农机钣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长环建[2018]123号;2018年8月提交《关于安徽谷农用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谷物干燥机、农机钣金生产项目变更名称的申请》,项目建设单位由安徽谷农用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合肥福春机械有限公司。2018年9月25日取得合肥市长丰县sheng态环境分局《关于谷物干燥机、农机钣金生产项目变更建设单位的审查意见》,长环建审[2018]23号。2018年9月开始施工建设,2019年3月,工程完工。

(三)投资情况

本次验收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3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已建成的1条农机钣金件、机箱机柜生产线,1条色选机配件生产线及相关公辅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工程与环评对比:

(1)环评中拟建设1条5H系列谷物干燥机生产线,1条农机钣金件、机箱机柜生产线,1条色选机配件生产线,项目完全达产后,可形成年产5H系列谷物干燥机1500台,农机钣金件、机箱机柜2000台,色选机配件3000台的生产能力。因市场需求原因,企业未建谷物干燥机生产线,未生产谷物干燥机,目前企业已建成1条农机钣金件、机箱机柜生产线,1条色选机配件生产线。

(2)环评中要求设置2个焊接区,分人工焊接(40台焊机)和机器人焊接(2台机器人),各设置1套滤筒式除尘器,人工焊接区除尘器风量为15000m3/h,机器人焊接区除尘器风量为6000m3/h,焊接烟尘经2个15m排气筒排放(1#、2#)。实际企业因未建设1条5H系列谷物干燥机生产线,,只设置1个人工焊接区,焊机25台,焊接烟尘经1个15m排气筒排放(1#),风机风量为8000m3/h。

综上,项目不存在重da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日常生活污水和保洁废水,排水量2364t/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是COD、BOD5、NH3-N、SS、石油类等。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污水、保洁废水经租赁厂房的化粪池预处理,达望塘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同时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望塘污水处理厂进步处理,达标后排入南淝河。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

(1)切割粉尘

项目在金属板材切割过程中,会产生定量的粉尘。

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吸尘口及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烟尘无组织排放。

(2)焊接烟尘

本项目焊接为人工焊接,规划有1个专门的焊接平台,焊接平台为敞开式,四周设置软帘,焊接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烟尘,是由金属及非金属物质在过热条件下产生的蒸汽经氧化和冷凝而形成的。生产车间内主要采用的是氩弧焊机。焊接产生的高温金属蒸汽(烟尘)在常温下迅速冷却,粘滞后,能够较快的在车间内沉降下来,而向环境扩散的较少。

企业在焊接平台的焊接工位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焊接烟尘,烟尘经收集后经套滤筒式除尘器处理,焊接烟尘进入除尘设备灰斗后,由于气流断面突然扩da,气流中部分颗料粗da的尘粒在重力和惯性力作用下沉降下来;粒度细、密度小的尘粒进入过滤室后,通过布朗扩散和筛滤等综合效应,使粉尘沉积在滤料表面,净化后的气体透过滤筒进入上箱体的净气腔并汇集至出风口排出。经滤筒式除尘器处理之后的尾气通过根15m高1#排气筒排放。

(3)打磨粉尘

本项目采用打磨机对焊接后焊点进行打磨,打磨机产生的打磨粉尘属于粒径较da的金属颗粒物。

针对打磨粉尘,企业建设4间封闭式打磨房,打磨机工作时均在封闭式打磨房内进行。本项目设置1套滤筒式除尘器,打磨粉尘经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由根15米高2#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项目生产中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如激光切割机、折弯机、卷圆机、钻床、锯床、焊机等,以及风机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

采取的噪声防患未然措施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安装在固定基座上,并加装减振垫;设立的空压机房;风机排气口与风管采用软连接等。在采取建筑隔声、基础隔振等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般固体废物,无危险废物产生。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清运处理。

(2)般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切割、打磨粉尘、废边角料和焊渣: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直接外售物资回收部门,除尘器收集的切割、打磨粉尘、焊渣等由环卫部门统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 废水

验收两日监测结果及评价:厂区污水总排口废水中所测指标COD、BOD5、SS、石油类、NH3-N日均da排放值分别为158mg/L、63.5mg/L、16mg/L、0.58mg/L、14.0mg/L均满足望塘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论

验收两日监测结果及结论:项目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的da排放浓度为3.6mg/m3,处理效率达到97.3%,排放浓度能够满足《da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颗粒物≤120mg/m3);项目打磨粉尘经负压收集通过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的da排放浓度为4.8mg/m3,排放浓度能够满足《da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颗粒物≤120mg/m3)。

(2)无组织废气监测结论

验收两日结果及评价:颗粒物的厂界无组织da排放浓度为0.205mg/m3,能够满足《da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3、噪声

验收两日监测结果及评价:厂界噪声值为:昼间da值61.2dB(A);夜间不生产,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般固体废物,无危险废物产生。

生活垃圾、焊渣以及打磨、切割粉尘由环卫部门统清运处理;废边角料外售物资回收公司。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项目产生的废水进入望塘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纳入望塘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内,本项目不再核定总量控制指标。

验收期间焊接烟尘颗粒物da排放速率为0.027kg/h,实际年运行时间按2400h计,则切割粉尘颗粒物年排放总量为0.065t/a;打磨粉尘颗粒物da排放速率为0.138kg/h,实际年运行时间按2400h计,则打磨粉尘颗粒物排放总量为0.331t/a。则本项目颗粒物排放总量为0.396t/a。

能够满足环评文件中预测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六、验收结论

在验收范围内,企业履行了相应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配套设施已按环评及批复落实,根据监测结果各项污染物排放可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在完善以下后续要求的前提下,满足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

2、进步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将环保制度公布上墙,做好环保设施的运行记录、台帐记录,做好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1.1 设计简况

验收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初步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未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了防患未然污染和sheng态破环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1.2 施工简况

验收项目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施工合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得到了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3 验收过程简况

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启动时间为2019年12月,监测报告完成时间为2020年3月,并于2020年3月17日组织召开合肥福春机械有限公司 谷物干燥机、农机钣金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成立了竣工验收组提出验收意见,验收意见结论:在验收范围内,企业履行了相应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配套设施已按环评及批复落实,根据监测结果各项污染物排放可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在完善以下后续要求的前提下,满足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    

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保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制度措施和配套措施等,现将需要说明的措施内容和要求梳理如下:

2.1 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

项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环境管理,包括对废气和固体废物的管理,确保各项环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保管项目的全数设备、工艺及各项环保资料,方便日常使用和查询,建立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2.2 配套措施落实情况

(1)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

厂区环境防护距离设置为50米,在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以及食品加工敏感点,符合防护距离要求。

2.3 其他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排气筒设置了长久性检测孔。

合肥福春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人:代良春

联系电话:13855168249

2020年03月18日